南平拆迁安置房贷款办理条件

导语 办理拆迁安置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南平本地宝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办理条件: 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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