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拆迁安置房贷款
导语 如何办理拆迁安置房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南平本地宝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事项名称:拆迁安置房贷款
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办理条件: 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南平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新开户职工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
3、实际发生拆迁安置房的行为;
4、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安置房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且个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双方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
1、符合贷款条件者可向柜台申领相关贷款表格或上网下载;
2、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地和购房所在地房管所开具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3、未婚者需到民政部门开具未婚证明;
4、到住房公积金缴纳单位开具收入证明(表格网络下载或柜台领取);
5、带齐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到柜台申请贷款受理;
6、中心审批贷款,借款人与承办银行签订合同;
7、借款人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8、承办银行审批、发放贷款。
申报材料: (以下所有材料都必须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3份)
凡办理拆迁安置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籍证明
3、结婚证(未婚证明)
4、收入证明
5、刷新后的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缴存流水
6、房屋登记信息证明
7、拆迁安置协议
8、首期付款凭据、银行对账单
9、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 无
办理时限: 材料提交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审批
办理机构: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及各县市管理部
联系电话: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 8835038 延平营业部 8605577
邵武管理部 6332799 武夷山管理部 5313129 建瓯管理部 3859588
建阳管理部 5824692 顺昌管理部 7828406 浦城管理部 2838317
光泽管理部 7953797 松溪管理部 2336668 政和管理部 3331266
办理地址: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南平八一路汇丰大厦四楼)
顺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顺昌顺兴小区发展楼6号)
邵武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工行邵武支行四楼)
光泽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建行光泽支行三楼)
建阳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建阳西市街青石巷6号三楼)
建瓯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建瓯市御花苑17号307室)
武夷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武夷山市体育馆四楼)
浦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浦城市兴浦路91号工行三楼)
政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建行政和支行二楼)
松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建行松溪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