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指南

导语 南平公积金办理异地转入需要满足职工已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稳定缴存6个月(含)以上,需将省外(含厦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移到该账户内的条件,具体办理材料及注意事项详见正文。

  南平公积金异地转入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职工已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个人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稳定缴存6个月(含)以上,需将省外(含厦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转移到该账户内。

  二、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格式文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空表)

  [示范文本]《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注:若是单位办理则需要转入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三、办理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层一区1号——4号窗口均可办理

  》》》南平市更多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四、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五、注意事项

  1、职工办理南平市辖区内转移业务,携身份证到公积金缴存地所在承办银行办理。

  2、职工办理南平市辖区外转移业务,携身份证到公积金缴存地所在业管理机构办理。

  3、因该项业务跨公积金中心办理的的业务,我中心负责办理流程中“受理”涉环节,还涉及对方公积金中心资金转出及及政策原因,办结时限要以对方中心实际办结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平本地宝,关注后再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查询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以及线下办理地点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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