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导语 南平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分别有: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证明、提取代办人身份证、提取代办人与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具体提取程序以及所需材料详见正文。

  南平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一、申请条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二、提供材料

  现金提取

  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证明;

  2、提取代办人身份证;

  3、提取代办人与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提取声明书或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遗证等公证证明或人民法院判决继承或遗赠的判断书。

  5、婚姻状况证明

  转账提取

  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证明;

  2、提取代办人身份证;

  3、转入单位银行账户

  三、办理程序

  1、提交材料

  携带相应的材料到办理部门提交材料

  2、中心审核

  政府部门审核提交的材料

  3、审核通过,领取公积金

  四、窗口办理

  1、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15:00-18:00)

  2、办理地点

  延平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延平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邵武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邵武市华光路东侧安泰新苑A幢A2-3号)

  》》》南平市其他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及电话点此查看

  五、注意事项

  1、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元以内(含1万元),可办理现金提取,无需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继承遗证等公证证明或人民法院判决继承或遗赠的判断书;

  2、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万元以上的,由单位出具提取委托书,死亡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本息转入单位账户,由单位支付已故职工继承人;

  3、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平本地宝,关注后再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查询公积金提取、贷款、缴存以及线下办理地点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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