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社保缴费指南

  南平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只有南平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3234元≤缴费基数≤17442元

失业保险

下限为1570元,不设上限

工伤保险

下限为2809.75元,上限待定

医疗、生育保险

4941.9元≤缴费基数≤17442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

工伤保险:单位1%,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缴费流程

1、委托银行收款

与开户银行签订借记合同、授权书-征缴中心办理银行托收业务

2、单位自缴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15日前转账至社保费账户-25日前服务大厅打印收据

缴费地址

南平市各区社会保障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暂未公布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南平市各区社会保障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个人打印社保缴费证明

1、认真填写《南平市出具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申请表》

2、单位申请的需盖本单位公章,个人需拿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月信息变更后,参保单位到服务大厅票据打印窗口核定缴费信息,核对缴费数据,核对无误打印缴费票据,在缴费结算窗口缴纳社保费用。每月20日前缴纳社保费用,逾期按日加收5‰滞纳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时,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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