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澳门地区商务(S签注)许可

导语 内地居民如何申请赴香港、澳门地区商务S签注?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南平本地宝小编为您收集相关信息,希望能够帮助您!

  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澳门地区商务(S签注)许可

  办理依据:《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办理条件:1、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该单位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以及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

  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2、在同一受理部门,持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港澳商务的,可由企业指定专人代办。但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异地申请商务签注的,每次均须本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申报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交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100元,一次商务签注20元,多次商务签注100元。

  办理时限:1、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制作;

  2、申请人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

  3、有特殊原因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4、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和异地申请核查所需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机构: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联系电话:南平:8862165,顺昌:7822109,浦城:2875049,光泽:7928169,

  松溪:2333521,政和:3338281,邵武:6323002,武夷山:5314880,

  建瓯:3836087,建阳:5837111。

  办理地址:南平各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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