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前往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

导语 南平市前往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有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等,具体信息详见正文。

  南平前往港澳通行证办理指南

  一、前往港澳通行证

  前往港澳通行证是指前往港澳定居所需办理的通行证

  二、申请条件

  (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

  (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

  (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

  (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

  (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

  注:

  1、第(四)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不具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

  2、第(五)项中“在内地无子女”,指不具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子女。

  三、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2*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定居申请表

  3*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澳门定居申请表

  4*近期免冠照片

  5*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监护关系证明、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7*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香港签证身份书原件及复印件

  8工作单位意见

  9配偶声明

  10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11结婚证书或者结婚公证

  12父母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证明

  13港澳父母声明

  14父母在内地无子女的证明

  15港澳子女声明

  16与具体特殊情况相应的证明

  17抚养权证明

  18监护人声明

  19亲子鉴定

  20收养关系证明

  21驻外使领馆公证或者认证材料

  22非中文表述材料的中文译本

  注:带*为必需材料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1、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夏令下午:15:00-18:00)

  2、办理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翠屏路2号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3区1-3号出入境事务综合受理窗口

  3、交通指引

  101路公交车行政服务中心站下

  五、收费标准

  工本费40元/本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出入境】可获港澳台签注、通行证,护照,外国人证件(居留、停留、旅行、出入境)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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