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澳门地区团队旅游

导语 南平本地宝为您收集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澳门地区团队旅游的相关信息,如下:

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澳门地区团队旅游(L签注)许可
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办理条件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随旅游团出入香港或者澳门。
办理流程
首次申请,申请人须本人申请,但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团队旅游签注的人员,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申报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符合规格的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1张(申请表上贴1张); 3、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5、委托申请的,被委托人须提交委托书,交验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一次团队旅游签注20元,二次团队旅游签注40元。
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办理机构
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
联系电话

南平:8862165

办理地址
南平各地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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